自“铁拳治违”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雅安公安交警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全力维护雅安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重点围绕秋冬季交通形势、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扎实开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坚决护航群众交通安全。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是交警蜀黍老生常谈的话题
但总有些人不听劝!
那就别怪交警蜀黍不客气
现将近期行动期间查获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运营车辆酒驾?严处!
近期,雅安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在雨城区和平南路开展“铁拳治违”百日行动。一男子驾驶号牌为川AA*****小型轿车行驶至检查点,民警对其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有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查,该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民警发现陈某某竟然是“网约司机”!陈某某称:和朋友一起吃饭只喝了一杯,想说回家路程短,加之时间也晚就抱侥幸心理自己开车送朋友回家。民警依法对陈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吊销驾驶证,且5年不得考取驾驶证,并罚款5000元,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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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喝的是药酒,不是酒!
2024年10月14日,雅安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在雨城区开展“铁拳治违”百日行动,现场查获杨某某无证驾驶无牌普通摩托车。民警在与其对话中发现杨某某身上有一股极浓的酒味,杨某某称:自己喝的是药酒,不是酒。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现场对杨某某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药酒也是酒,只要喝了含酒精成分的饮料等都不能驾驶机动车。
最终,民警依法对当事人杨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60mg/100mg以上(不含),80mg/100以下(不含))及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共计罚款2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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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无牌机动车还敢酒后开车?
2024年10月19日,雅安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在雨城区上里古镇开展“铁拳治违”百日行动,现场查获陈某某无证驾驶无牌普通三轮摩托车,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40mg/100mg以上(不含),60mg/100mg以下(含))以及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共计罚款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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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驾驶违法!醉酒驾驶犯罪!
严重危害到道路交通安全
本次“铁拳治违”百日行动
雅安公安交警吹响“集结号”
形成严管态势,严防交通事故
再次提醒大家:
严查不是为了惩罚
而是为了保护你与他人的安全
请牢记!
端起了酒杯,离开方向盘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