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举报,我落实
交通违法举报反馈来咯~
闯红灯!危害大!
无视交通法规的同时
也是在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有一些交通参与者
抱着所谓的“侥幸”心理
不顾红灯指示肆意穿行
川TA5946闯红灯,罚!
热心网友举报:2024年9月17日,雨城区大兴镇雨城大道正黄翡翠堂红绿灯路口处,一辆号牌为川TA5946汽车,闯红灯!
经雅安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调查,情况属实。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彭某某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6分。
川TMP173闯红灯,又罚!
热心网友举报:2024年9月21日,雨城区大兴镇春晖路与凤翔北路十字路口红绿灯路口处,川TMP173闯红灯!
经雅安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调查,情况属实。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岳某某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6分。
川T30A50,双实线掉头?罚!
热心网友举报:2024年9月24日,川T30A50在雅安市雨城区碧峰峡路双实线掉头!
经雅安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调查,情况属实。2024年9月24日,民警对驾驶人夏某进行了面对面的安全警示教育,同时,依法对驾驶员夏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罚款100元,记1分。
川TAF052闯红灯,再罚!
热心网友举报:2024年9月22日下午16点40,大兴大道中段与春晖路十字路口,号牌为川TAF052的汽车,闯红灯!
经雅安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调查,情况属实。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高某某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6分。
川TWN366闯红灯,罚!罚!罚!
热心网友举报:2024年9月19日大兴街道凤祥南路十六幼红绿灯路口处,一辆号牌为川TWN366的汽车,闯红灯!
经雅安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调查,情况属实。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罚款200元,记6分。
法律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1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