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手注意!颛顼广场迎春文艺晚会已划定禁飞区域!!!
关于“低小慢”飞行器及空飘物禁飞通告
2023年1月18日19时,荥经县将在颛顼文化广场举办2023年迎春文艺晚会。为维护演出活动现场的空域安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活动期间划定禁飞区域,对“低小慢”飞行器及空飘物实行管控。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区域
荥经县严道街道颛顼文化广场及周边区域(四点连线范围内)。
坐标1:N29.80062°E102.82489°
坐标2:N29.79690°E102.82506°
坐标3:N29.79681°E102.03991°
坐标4:N29.80006°E102.82156°
禁飞区域示意图
二、管控时段
2023年1月18日18时至23时
三、管控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飞行高度低、速度慢目标小的飞行器。
四、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及时间段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利用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进行飞行、施放活动(经批准用于活动保障、活动宣传、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的除外)。
(二)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施放的“低慢小”飞行器采取反制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三)对于违法违规飞行、施放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荥经县公安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编辑:杨妍雨